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 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 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C: 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 D: 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 电脑教室 电脑商 公司有 发布时间:2024-04-05 17: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