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本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A生产、销售 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B生 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C生产、销售假 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D 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选项: A:ABC B:ACD C:ABCD 生物制品 监督检查 药品管理法 发布时间:2024-04-11 21: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