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行为之一的,在药管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②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③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④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⑤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⑥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生物制品 监督检查 孕产妇 发布时间:2024-04-11 21: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