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2006年2月10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在效力上是( )。 法律规定 签订 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4-06-04 09:4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