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检验人员追责的要求: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处分;A:降职B:撤职C:撤职或者开除D:开除 主管部门 主管人员 检验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11 0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