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3月10日甲以其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期1年的借款合同。次年2月10日,乙将甲抵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知后对此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丙的合同在效力上属于 法律制度 合同 不动产 发布时间:2024-04-05 17: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