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A进出口公司向国外B商人询购核桃仁一批,之后,我方收到对方8月15日的发盘,发盘有效期至8月22日。我方于8月20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至5,600美元/吨,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作答复。8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完全接受你方8月15日发盘。” 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为什么 市场行情 进出口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19 09: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