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公司向外商询购某商品,不久我方受到对方8月15日发盘,有效期到8月22日。我方以8月20日向对方复电:“若价格能降到50美元每件,我方可以接受。”对方未做答复。8月21日我方得知国际市场行情有变,于当日又向对方去电表示接受对方8月15日的发盘。 问:我方的接受能否使合同成立?为什么? 为什么 有效期 市场行情 发布时间:2024-05-19 09:5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