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规定,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 )标签,必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选项: A:横向 B:纵向 C:横版 D:竖版 说明书 范围内 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07: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