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四类。 选项: A: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 B:可回收物、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C: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D:厨余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上海市 可回收 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09 12: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