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颁布《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干垃圾|易腐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上海市 可回收 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5-09 12: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