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计算分析题】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银行存款
40 0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24 000万元,累计折旧是4 000万元。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18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年租金为2 400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符合新收入准则中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各项税费的影响。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36 000万元。甲、乙公司均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4.5%。(P/A,4.5%,18)=12.159992
要求:分别作出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于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5-20 21: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