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公司和长江公司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2014 年长江公司出售库存商品给大海公司,售价 2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 1500 万元。至 2014 年 13 月 31 日,大海公司从长江公司购买的上述存货中尚有 40% 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假定期末存货未发生减值。大海公司和长江公司使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 25% ,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工作底稿中,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应抵销营业收入800万元
B:应抵销营业成本1500万元
C:应抵销存货200万元
D: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08 2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