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规定,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 ) 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A:A 、1/4B:B:1/2C:C:1/3D:D:1/5E:1/8 说明书 范围内 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09 07: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