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答案:正确的()? 选项: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结婚后 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 发布时间:2024-04-01 13: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