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最低工资新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 ),增长3.3 选项: A:2130元/月 B:2150元/月 C:200月 D:2500元/月 全日制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24-03-26 02: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