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签可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約定买方甲公司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15%定金,卖方乙公司于2013年5月5日交付R30型号空调50台,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10目内即结清余款。甲公司接时交付定金,2013年5月5目乙公司按时将货物送至甲公司。甲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有10台空调时R20型号,于是立刻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问:甲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为什么? 为什么 这样做 公司于 发布时间:2024-06-04 1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