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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遗书中写道:“老伴早逝,大儿前年又不幸去世,儿媳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好在二儿子大学已毕业,让我稍微宽心。我死之后,名下的全部遗产由大儿媳及其两个孩子继承。”甲在其后签名并注明日期。该遗嘱效力如何( )
选项:

A:取消了二儿子继承权,应无效
B:没有见证人见证,应无效
C:没有经公证,应无效
D: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应有效

发布时间:2024-04-01 11: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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