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规定: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A: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B: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C: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D:进行产前咨询指导的 人民政府 合格证书 产前诊断 发布时间:2024-05-09 15: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