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发放,每年1月、6月各进行一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A:能补发;证明书B:不能补发;证明书C:能补发;材料D:不能补发;材料 学位证 证明书 补发 发布时间:2024-06-12 06: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