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14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是( )元。 选项: A:11466 B:11400 C:11500 D:11700 增值税 不考虑 发布时间:2024-03-31 11: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