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16年3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工商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半年,共计支付利息4万元;5月又向自己的供应商借款200万元,期限半年,年利率10%,上述借款均用于经营周转,该企业无其他借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16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选项:8|10|12|14 企业所得税 法律制度 银行借款 发布时间:2024-05-06 09: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