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9年2月12日,与乙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约定预付货款200 000元。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额为51 000元,甲公司当即以银行存款补付货款。对于上述业务,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有( )。
选项:
A:借:预付账款 200 000贷:银行存款 200 000
B: 借:原材料 3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贷:预付账款 351 000
C: 借:原材料 3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000贷:预付账款 200 000应付账款 151 000
D: 借:预付账款 151 000贷:银行存款 151 000
发布时间:2024-05-08 22: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