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应急厅〔2021〕1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位置设立公示牌,写明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姓名、对应的安全包保职责及联系方式,接受员工监督。 选项: A:安全负责人 B:操作负责人 C:安全管理人 D:技术员 联系方式 责任制 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4-03-27 22: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