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事后防卫
D:事前防卫
发布时间:2024-06-05 1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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