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楼梯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 选项: A:警告 B: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C: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D: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非经营性 消防安全 民用建筑 发布时间:2024-06-06 08: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