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当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 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后 ( )内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 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24-03-27 22: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