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鼓励乙,承诺若乙考上大学,则送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立下字据。后乙考上大学向甲索要电脑,甲反悔,不肯送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与乙之间赠与合同尚未成立,故甲无须交付电脑 B:双方立有字据,合同已经成立,甲不得反悔 C: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但书面赠与不得撤销,故乙可请求甲给付 D:甲有权撤销赠与,乙不得索要 情况下 笔记本电脑 有权 发布时间:2024-05-09 15: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