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选项: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数额 标的额 发布时间:2024-05-12 08: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