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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 请回答: (1)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E: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F: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G: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H: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I: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J: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K: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已经超过时效期间 L:李某的该项仲裁请求没有超过时效期间 M:李某是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该公司有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N:李某不是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该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 O:根据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P: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劳动合同终止违法 Q: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R: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S: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T: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4-06-11 14: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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