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 相对性 可直接 医药费 发布时间:2024-06-23 10: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