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 “美多” 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 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 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 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 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司考2013.3.65)
选项:
A: 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 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 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 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 “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 请注册
发布时间:2024-06-05 11: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