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 A:5 B:10 C:15 D:2040 监督管理 管理部门 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4-03-27 22: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