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 年 4 月 29 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正式开始。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和充分讨论,最终就西藏和平解放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于 1951 年 5 月 23 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央 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 选项: A: 从根本上改变了西藏旧的社会制度 B: 宣告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成立 C: 标志着中国大陆实现了完全解放 D: 废除了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 西藏自治区 中央人民政府 一系列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0 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