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B: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C: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D: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 留党察看 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4-05-14 0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