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人”的行为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A:50B:100C:150D:200 证券法 证券公司 开发行 发布时间:2024-05-09 09: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