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张某2021年8月应邀为甲公司提供培训一次,取得报酬32000元,张某自己负担交通费3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张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选项:
A:(32000-300-800)×30%-2000=7270(元)
B:(32000-300)×(1-20%)×30%=7608(元)
C:(32000-300)×(1-20%)×30%-2000=5608(元)
D:32000×(1-20%)×30%-2000=5680(元)
发布时间:2024-06-05 16: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