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欠李四人民币10万元整。后李四将债权转让给了王五,并通知了张三。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李四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王五同意的除外 B:张三对李四的抗辩,可以向王五主张 C:王五受让债权时,同时取得了与债权有关的从杈利,不论该从权利性质为何 D:假如之前张三对王五享有10万元的债权,如果该债权已到期,张三可以主张抵销 人民币 权转让 转让权 发布时间:2024-06-06 19: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