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 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4-05-14 09: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