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正式开始。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和充分讨论,最终就西藏和平解放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的签订 选项: A:从根本上改变了西藏旧的社会制度 B:宣告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成立 C:标志着中国大陆实现了完全解放 D:废除了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 西藏自治区 中央人民政府 一系列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0 23: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