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选项: A: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B: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C: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D: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社会秩序 合法权益 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24-03-28 11: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