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 )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选项: A: 城市 B: 乡镇 C: 农村 D: 街道 人民政府 行政部门 登记注册 发布时间:2024-04-24 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