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某、陈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李某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陈某同意,张某不同意,以下关于出质行为的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 不同意 合伙 可撤销 发布时间:2024-06-07 19: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