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 )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2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6)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10)组织评标。(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12)决定中标单位。(13)决定中标通知书。(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问题】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发布时间:2024-05-09 11: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