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句中,“之”用作指示代詞,表示“此”的有( )选项: A:之子於歸,宜其世家。 B:之二蟲又何知? C:他人之心,予忖度之。 D: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 他人 反而 作指示 发布时间:2024-05-20 13: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