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明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予以问责:( ) 选项: A: 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要求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B: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 C: 党组织软弱涣散, D: 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 党风廉政建设 安排部署 压案不查 发布时间:2024-05-09 17: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