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和网络产品安全漏洞收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畅通,留存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日志不少于( )个月。 选项: A:3 B:6 C:9 D:12 建立健全 安全漏洞 网络产品 发布时间:2024-06-04 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