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8日,某地一村民家的竹笋被偷盗,该村民竞毫无根据地点名辱骂诬陷卫某家偷了她家的竹笋。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卫某和妻子与这个村民评理,该村民趁机手执菜刀恶狠狠地向卫妻头部砍来,卫某之妻避闪之时跌倒在地,这个村民又乘机举刀扑过去欲砍,危急时刻,为使妻子免遭杀身之灾,卫某顺手操起扁担朝该村民举刀的右手击了一扁担打掉了菜刀。该村民也因此受了轻伤。 问:卫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 故意伤害 忍无可忍 发布时间:2024-06-07 08: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