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应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自行缴纳所在国的法人所得税。 所得税 外国公司 经营所 发布时间:2024-04-08 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