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每次休学时间以1年为最小单位,休学时间以学校核定为准。休学期满后两周内,学生须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或继续休学申请,否则学校将作自动退学处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年。(1.0) 发布时间:2024-06-12 06:13:20